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落实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深化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保证整改效果,切实完成《松原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中涉及我区需整改的任务,全面提升经开区整体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振兴东北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松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松原“生态振兴,转型崛起,全面建成绿色产业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让全市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的发展目标。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扛在肩上,抓住手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面完成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不断提升经开区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兴原乡党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的环保问题整改负总责,层层明确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全面展开。
2、坚持问题导向。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严格整改验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坚持严格标准。用严格的标准,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实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达到标准要求。
4、坚持标本兼治。要结合省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深入研究治本之策,彻底解决整改问题,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反复。
三、主要目标
1、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区的18个问题,要全面系统的研究整改措施,马上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按程序,按步骤推进的,要制定推进措施,加快推进步伐,限时整改。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反馈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2、确保同类问题整改到位。全面进行举一反三,就反馈问题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应举尽举、能举尽举、立行立改,实现问题的全面整改。
四、主要措施
1、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区的18个问题,全部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明确责任人,涉及多个单位参与整改的,由第一个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本着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2、严格调度督办。区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判整改信息,评估整改效果,提出整改催办意见。
3、全面落实销号制度。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全部实行销号制度,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各责任单位在完成反馈问题的整改后要及时销号,按要求组织销号卷宗,丰富佐证材料,经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4、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5、营造良好氛围。结合经开区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媒体,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重大意义,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保障
1、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全面工作,统一安排、调度、推进、监督、检查和销号验收。
2、针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所落实的责任单位和部门,按照谁分管,谁包保的原则,实行经开区领导包保责任制,全力监督、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3、各责任单位成立整改问题工作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并层层落实整改责任人,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整改问题有人抓,措施有人落,不留空白、没有死角。
附件: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