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领秀江南7号楼“3.28”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3月28日7时许,经开区领秀江南建设项目7号楼工地在商务洽谈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按照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林彦章同志要求,当日即成立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领秀江南7号楼“3·28”亡人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组长由区管委会副主任郭长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马青山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公安分局、总工会、机关纪委、司法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组成。同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组,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技术原因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死亡人员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的整改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开区领秀江南小区建设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及手续办理情况
经开区领秀江南小区建设项目位于经开区郭尔罗斯大路与万福街交汇,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2020-220771-47-03-014615);2018年3月27日取得松原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松GY018-005号);2018年4月4日取得松原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松原市[2018]国土建字第LY017号);2019年9月2日取得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规划建设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松开GZ19-022号);2020年9月9日取得了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规划建设管理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20727202009090101)。
2、经开区领秀江南小区建设项目概况
选址在经开区郭尔罗斯大路与万福街交汇,建筑面积17356.54平方米,7#楼地上10层,地下二层;8#楼地上11层,地下一层。合同造价约3193.6万元,工程内容为7#、8#住宅楼及综合地下室。事故发生时该工程形象进度为主体封顶。
(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建设单位概况:松原市凯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郭尔罗斯大路8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700664279550L;法定代表人王志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220700664279550L;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2007年09月11日成立,营业期限:2007年09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资质等级肆级;承揽业务范围:可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含10万平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
2、施工总承包单位概况:松原市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苏春生;注册资本壹亿壹仟壹佰壹拾壹万元整;公司2009年06月10日成立;营业期限为长期;公司住所松原市宁江区建华路(市火车站北侧);资质证书编号为D22201360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700686988673Q;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吉)JZ安许证字〔2009〕001786;有效期2018年5月28日至2021年5月28日。
(三)合同签订情况
松原市凯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松原市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项目经理为衣德。
(四)建筑工地基本情况
1、现场施工基本情况:经开区领秀江南建筑工地事故发生时为冬季停工阶段。
2、天气情况:天气晴、微风。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由于2019年车伟锋曾在领秀江南小区3号楼参与植筋工作,因此2021年3月24日,松原市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长闫东通过车伟锋朋友找车伟峰商量植筋工作事宜, 3月27日,闫东再次询问车伟峰是否能确定承揽植筋工作,车伟峰回答28日领人到现场商议。于是27日当天,车伟峰给单青春打电话约定28日早到经开区领秀江南小区建设工地现场考察,然后单青春又联系张成功,让其28日早共同去工地。28日6时左右,车伟峰、单青春、张成功三人未经允许先后分别从工地北侧门开车进入办公区,车伟峰、单青春两人先到,一起上到7号楼四楼,张成功比两人晚到,车伟峰、单青春两人发现张成功到来后,在塔吊附着洞口处向张成功喊话指路,车伟峰喊了几句后从洞口处转身向北走了几步,突然听见“咣当”一声,回头发现单青春从洞口处坠落,坠落至负二层顶板,洞口一根护栏钢管掉落至四层楼板。车伟峰、张成功立即跑到单青春坠落处,此时工地安全员冯会、工长闫东听到有人坠楼,一起赶到现场,单青春一直要求“扶我起来”,现场人员不断安慰,随即冯会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0分钟左右,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将伤者单青春送至松原吉林油田总医院,8点多单青春因医治无效死亡。
事故现场图
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冯会立即拨打120电话,7时50分左右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对伤者单青春进行抢救并拉往松原吉林油田总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妹夫费亚洲10时53分将事故情况上报给110指挥中心。目前死亡人员善后赔偿正在进行中,事故善后工作平稳有序。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单青春,男,61岁,住址:吉林松原市宁江区铁西街铁北委,身份证号:222324196002200610。
四、事故性质和原因
(一)事故性质
事故性质:经调查组调查认定,经开区领秀江南7号楼“3.28”高处坠落亡人事故属于在无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工地为停工期间,外来人员车伟锋、单青春在没有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人员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危险区域,在7号楼4层洞口处危险区域与楼下后来人员对话打招呼失足坠落,由于现场无监控摄像及目击证人,经专家现场勘察研判分析及结合询问笔录,直接原因为:
外来人员车伟锋、单青春在停工现场危险区域7号楼4层洞口处与楼下人员对话打招呼,单青春手跟身体压在防护栏杆上,由于临边防护钢管因冬季停工期间受损缺失,且钢管松动受单青春按压,致使栏杆掉落,单青春身体失衡导致前倾坠落至楼下。经现场踏查7号楼4层其它临边洞口防护搭设完善,只有事故发生洞口受损缺失,搭设不完善,只有一根横杆虚搭,起不到防护作用。
(三)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车伟峰:
3月28日在施工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车伟锋将单青春领到工地现场洽谈植筋工作事宜,且未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在危险区域逗留。
2、松原市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松原市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停工期间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设施未进行日常检查,防护设施损坏,未及时维护;停工期间现场监管不严,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无人管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
针对本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松原市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存在各类安全隐患,作为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的要求,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排查企业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二)经开区建设局要对松原市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领秀江南小区建设项目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经开区建设局监管不到位,作为行管部门要深刻吸取“3.28”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对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严管细查,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停工整改,决不允许带病施工作业,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施工,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建议经开区管委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针对不履行监管职责部门或人员严肃处理。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领秀江南7号楼
“3·28”亡人事故调查组
2021年4月1日